【編譯馬泰/曼谷報導】副總理威沙努指巴麗娜已按要求向國土局歸還了土地而不夠成為違法行為,並否認政府方面在幫助巴麗娜擺脫法律追責。 負責法律事務的副總理威沙努表示,只是知道民政力量黨叻丕府民代巴麗娜女士因持有1706萊土地而接受調查,但並不知道其中的具體細節,2006年前軍人政府總理素叻育也曾在2005年遇到有過類似問題,但素叻育上將主動向國土廳退還了法規界定不清的土地,而依照法律規定,退還法規界定不清的土地就不再涉及到法律問題,因為在涉及國土土地租用和持有等方面的法規並不健全,在很多法律條款上有相互矛盾衝突之處,很多問題也難以在本屆政府時期內得到解決,或通過對法律的修訂來避免還有其他類似事情存在。原因在於國有土地分屬政府不同部門的管理,而不同部門在土地劃分和使用權方面也有所不同。 威沙努表示他曾在塔信任總理時期向內閣提出議案,要求所有參與管理國有土地的機構實施統一的規範標準,但時至今日該項議案也沒有得到最終落實。對於有人質疑政府在藉用國土廳來幫助巴麗娜女士擺脫責任追究,威沙努表示既然裁定需要歸還就按照規定執行,政府方面沒有必要給予巴麗娜特別關照,因為現在國家土地管理是在國有土地管理政策及條例的框架內實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