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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銀清/曼谷報導】武里喃府56歲婦人佤妲娜,因為替購買摩托車的鄰居擔保,但購車人沒有如約付款,導致被起訴,自家面積近14萊的房屋和土地也被沒收並強制拍賣;最終獲得賣車公司律師同意,以34萬銖拍賣價買回自己的房地。 (圖片取自泰國日報網) 賣方律師說明,由於佤妲娜曾將房地抵押給銀行,律師是將房地從銀行贖回,因此佤妲娜還必須另外償還律師總計83萬1622銖的贖金及手續費。此外,退回房地轉讓金等費用,也必須由佤妲娜自行承擔。但此案招致許多不明案情者誤解,認為律師坑人。 武里喃府班瓜縣佤妲娜的鄰居,是以8萬2040銖購買摩托車,由佤妲娜作擔保人,未料鄰居未依約付款,佤妲娜因此被賣車公司的律師起訴,近14萊的房屋和土地被沒收,並由司法部強制執法廳以34萬銖拍賣價,賣給佤妲娜的賣車公司;佤妲娜希望以40萬銖買回遭拍賣房地,但賣方律師卻要價400萬銖。 至本月15日,買賣雙方在多方見證下洽談,賣方終於同意讓佤妲娜以強制執法廳的拍賣價34萬銖購回房地。 律師表示,此事並非律師想報復任何人,一切都是依照法律程序作業,外界應在了訴訟流程及相關規定後再作評斷,不能單評個人臆測而損及律師清譽,因此在網路貼文質疑的佤妲娜及其支持者應該道歉。 (圖片取自泰國日報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