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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黃如旭╱曼谷報導】曼谷都市管理局原計畫在湄南河兩側57公里長河段新建行人步道,在各單位研議超過5年、舉辦逾400場民意座談和公聽會後,行政法院5日做出「暫停建設」裁決。
(圖片取自Khaosod English) 《曼谷郵報》報導,法院是依據湄南河河岸步道整體規模與目的做出裁定,認為此開發案在分類上屬於大型建物,就該符合1979年《建築控制法》(Buildings Control Act of 1979)的第4章法條內容。
該條文規定,建築物在動工前,一定要先提交工程藍圖,而曼谷市府從未繳交,故遭行政法院判決暫停建設。
但曼谷都管局則認為,此案屬於「河岸碼頭」開發,應受《港口法》(Harbor Act)管轄,所以不需要呈交藍圖等待審批。
法院決議內容提及,此建案會影響到河上的運輸。因若依照府方最初設計,將從岸邊向河中延伸,在湄南河兩岸各搭建出寬6至10公尺不等、長28.5公里的人行步道。
湄南河步道工程預算粗估約需83億銖,但整體建設尚未動工,市府就已耗費數億銖遷移岸邊社區住戶。
法院表示,此案因其計畫目的而被歸類為建築物,完工後民眾可在步道上休憩、運動、騎自行車等,還兼具觀光及娛樂用途。
泰國世界日報先前報導,曼谷市府表示,湄南河畔開發休閒步道計畫已調整總體規劃方案和周邊項目,強調不會影響水力、環境、生態系統、居民生活方式、商業經營、船隻航行等。
歷經多年研議,總理和內政部長也看好湄南河岸休閒步道開發案,希望能將湄南河畔打造成為國家旅遊新地標。市府相信該項目最終不會「流產」,但行政法院最後仍判決暫停建設。 (示意圖取自網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