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葉木/曼谷報導】內部消息稱,泰國央行指示銀行、金融機構為信用卡欠債客戶進行再融資,用一年時間解決客戶拖欠債務,但問題並不易解決。試想信用卡欠債客戶可能有多重負擔,如供房、供車,信用卡也有多張要償還,有的只能勉強按最低額度償還債務,若讓銀行、金融機構把信用卡欠債客戶的債務利率降為7-10%,則銀行原來收取18%逾期利息的收入就大幅減少。這個措施無法強制要求銀行、金融機構執行,現看來財政部、央行只能依靠國有儲蓄銀行為主加以推行。 內部消息指出,這個措施不能強制要求商業銀行、金融機構執行,只能按市場競爭規則辦事,商銀、金融機構罰息高,民眾可以選擇利息更加優惠、實施政府措施的儲蓄銀行服務。之後,商銀、金融機構為保持基礎客戶不流失,也會要想辦法解決罰息過高的問題。 商銀金融機構對上述信用卡再融資措施存在的疑問和擔心,也向央行反映,包括:需給予幫助解決問題的客戶如何確定?對客戶實施幫助措施後,如何向信用局報告客戶的信用情況?給欠債客戶的逾期罰息利率,什麽水平為合適?是否要考慮銀行金融機構已存在幫助欠債客戶解決債務問題的措施和辦法?如果已有相關措施,再執行央行的措施是否要另外執行或執行中是否存在重複的問題等?央行表示,會研究商銀金融機構提出的問題,但商銀金融機構同時擔心執行央行規定措施時,有客戶鉆空子發生故意逾期(moral hazard)的行為,這對商銀金融機構今後的經營帶來問題。 央行主負責融機構二部事務的央行助理譚雅尼表示,央行與民眾債務解決服務委員會、部分銀行和金融機構代表一起討論信用卡債務再融資工作問題,只有個別商銀、金融機構接受跨機構解決問題的做法,如儲蓄銀行。因此,央行要對信用卡債務再融資問題進行深入全面研究。 大城銀行董事總經理、數位銀行和創新部總監塔功表示,央行向該行詢問對上述措施的想法,因為央行希望商銀金融機構配合解決信用卡用戶、現金借貸客戶的債務問題,相信央行會逐一與各家商銀金融機構摸底,將了解到的想法和問題進行研究。 CIMB泰國銀行負責零售業務策略和決策事務的總經理助理奧拉安濃表示,該行零售業務已經有再融資的措施和計畫,為財務紀律和信用好的客戶提供幫助,客戶可使用該行的個人貸款對信用卡債務或其他業務的債務進行再融資,再融資的以年利率11.84-13.33%計息,採取哪個利率要考慮按客戶的條件和收入情況後再確定。 開泰銀行總裁帕差叻表示,該行目前還沒有對信用卡債務進行再融資,還沒有相關的資料,而該行的信用卡業務和個人貸款業務仍有較好的增長。 泰京信用卡公司(KTC)首席執行官叻添表示,該行不關心對信用卡債務進行再融資,其他銀行有這方面的措施,但該行不擔心客戶會流失。 儲蓄銀行副總經理碩猜則表示,該行準備拿出100億銖資金進行客戶信用卡債務再融資工作,有信用卡債務和個人貸款債務的客戶都可參與再融資計畫,但對參與計畫客戶的條件做出規定,如每例債務總額不超過10萬銖、最長償還期為4年,按平均利率8.5-10.5%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