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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黃如旭/曼谷報導】建黨不滿2年,新未來黨因違反《政黨法》資金捐贈相關規定,21日遭憲法法庭下令解散。該黨黨魁塔納通對此表示,旅程尚未結束,會持續推動改革。
(圖片取自新未來黨臉書) 憲法法庭昨天針對塔納通放貸1.91億銖給新未來黨一案做出判決,裁定該筆資金屬《政黨法》規定的政黨資金來源外非法所得,依法解散新未來黨;同時剝奪該黨黨執委10年參選權,即日起生效。
《曼谷郵報》報導,塔納通表示,「我為無法兌現我們的承諾道歉。」雖然新未來黨無法完成使命,但一定要在國會外持續推動改革。
去年3月民代大選前,新未來黨主張要結束軍事政權,同時進行修憲、改革軍隊。但在憲庭做出政黨解散宣判後,新未來黨立刻將黨徽裡「黨」字移除,只留下「新未來」,並表示會用新形式持續任務。
「我們的旅程還沒有結束!」塔納通宣布要發起「新未來運動」,在國會殿堂外延續政治使命;並使用個人資產成立基金會,提供更健全的教育和更健康的環境。
憲法法庭21日下午以7票對2票裁決解散新未來黨,另禁止16名黨執委參與政治活動10年,因新未來黨向塔納通借貸1.91億銖屬於非法資金來源。
新未來黨前秘書長比亞布(Piyabutr Saengkanokkul)警告,解散新未來黨只會加深社會上的政治衝突,並稱法庭判決是「政治死刑」。他表示會和塔納通一起持續不懈推動政治改革。
儘管針對塔納通自己和新未來黨共有29件訴訟案進行中,但他仍要支持者「不要放棄、不要停止夢想」。他呼籲支持者持續支持新未來黨議員,即便新未來黨已遭解散,議員們必須另尋政黨。
新未來黨解散後,黨內現任議員有60天緩衝期可加入其他政黨,但外界揣測其中將有人籌組新黨。而黨內另一新星、現年38歲的披塔(Pita Limjaroenrat),被認為是新黨派可能黨魁人選之一。 憲庭的判決除了剝奪新未來黨黨執委10年參選權,同時禁止曾任職黨執委者成立新政黨,有效期同樣為10年;而披塔議員不是新未來黨黨執委。
「我這次或許失敗了,但我們不可以放棄。」披塔說,「我們將乘坐新車繼續前行。」 巴育總理也在社交平台上發文,呼籲民眾尊重法庭判決,並表示「我相信選擇新未來黨的民眾,能透過其他機制持續監督政府工作。」
新未來黨於2018年創立,並參加隔年第26屆眾議員選舉,在議會500個席次中搶下80席,成為國會第3大黨;但2020年2月21日,因違反《政黨法》資金捐贈相關法條遭解散。 (圖片取自新未來黨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