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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江湖/曼谷報導】新未來黨21日被憲法法庭判決貸款1.91億銖屬違法行為,並宣布解散該政黨。而中央選舉委員會將依照憲法法庭的判決,對新未來黨黨魁及黨執委進一步付諸法律行動,可能導致該黨黨魁遭受牢獄之災,以及一連串的罰款。同時,中選會有必要重新核算各政黨的「名單制民代」比率與數量,使執政黨派獲得更多的議席。 憲法法庭21日宣判解散新未來黨,罪名是「超過法律規定的限額向政黨捐款」,同時新未來黨也知法犯法,接受超過法律規定額度的捐款。雖然新未來黨黨魁及黨執委多次聲稱,這筆款是貸款而不是捐款,但法律明文規定,政黨的收入不得為「貸款」。 據悉,中選會將以憲法法庭的判決作為依據,進一步對新未來黨採取法律制裁措施,雖然政黨已被解散,但放款的黨魁他納通以及接受超過捐款的新未來黨前執委,必須繼續承擔一系列法律責任。例如:政黨條例規定,政黨每年接受捐款的上限為1000萬銖,如果有人超額捐款,將被處予5年有期徒刑或10萬銖罰款,可以兩者兼施,同時剝奪參政權利5年。如果政黨違法接受超額捐款,則將被處予罰款100萬銖,其黨執委被剝奪參政權5年。 黨魁他納通捐給新未來黨的1.91億銖資金,由於是非法捐款,必須被沒收充公,如果該黨交不出以上數目的資金,則中選會有權向黨執委索取,並沒收該黨的資產。 如果新未來黨已經償還以上的貸款,也屬於政黨非法支出行為,按照政黨條例規定,黨執委將被處予5-10年有期徒刑,罰款10-20萬銖。但該案件屬於刑事案件,預計被告人可能打官司到最高法院判決,以拖延時間。 憲庭判決解散新未來黨之後,導致16名黨執委被剝奪參政權利10年,並立即導致該黨10名民代失去資格,剩下的民代可以在60天轉入隸屬新的政黨,導致各政黨的「比率制」政黨名單民代數量不符合法律規定,中選會將調整各政黨的名單制民代數量,使部分政黨的民代人數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