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梁婷婷/曼谷報導】財政部宣布實行減免口罩及口罩生產原料進口稅措施,有效期為本月24日起至9月20日,降低口罩成本以應對新冠肺炎疫情。 財政部海關廳作為進出口管制單位,已意識到新冠肺炎疫情持續蔓延的嚴峻性,出於對當前民眾和業者處境的考量,決定制定財政部部級公告,依照1987年11月海關緊急狀態法第12章程降低海關稅率及免除海關稅條例(第3次修訂)規定,實行減降、免除口罩及口罩生產原料進口稅,包括第6307.90.40號子類別手術室專用口罩、第6307.90.90號子類別安全防護口罩,例如防塵過濾口罩以及各種口罩生產原料,該規定從本月24日起生效,並持續至9月20日。該措施將有助於降低口罩進口及口罩生產原料的成本,滿足醫護人員對口罩的需求,填補市場口罩供應不足的漏洞。 此外,針對進口各種器材工具以用於抗疫新冠肺炎疫情,之中的部分器材工具由其他單位管控,依照相關法規規定,進口者須先申請獲批准後方可進口。為不耽誤器材工具進口,海關廳將與相關單位開展溝通交流以協助進口者申請許可證,提高便利度,共同攜手抗擊疫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