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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如旭/曼谷報導】因應泰國新冠肺炎感染人數持續增加,政府日前宣布從26日起全國進入緊急狀態。泰國代表處也公告,從今天起將暫停核發觀光簽證,直到新公告實施為止。
但泰國代表處3月31日的公告中另提及5種例外情況,針對下列人員仍會核發簽證:
1. 由泰國總理指示依照所需狀況或例外之個案,或經由泰國外交部常務次長核准者。
2. 交通工具駕駛者或交通工具值勤人員,且因任務所需入境泰國國境,並詳細規劃離境日期者。
3. 交通工具駕駛者或交通工具值勤人員,其因執勤所需依照班表排程進入泰國國境,並詳細規劃離境之排程者。
4. 外交人員、領事事務人員、國際機構或外國派駐泰國執行公務之相關人員,及泰國外交部依照需求核准之人員及其眷屬。此人員必須持有泰國外交部核准函始得入境泰國。
5. 持有工作許可證之非泰籍人士,或取得泰國政府部門核准在泰國境内工作者。
泰國代表處強調,上述第4及第5項者必須出示醫師開立的適航證明(fit to fly health certificate),確認適合航空飛行。該證明文件須經檢查認證,或為行前72小時內開立的適航證、並遵循泰國防疫制度所有規範。
此外,泰國移民官依照移民法有權拒絕非泰國籍人士確診或疑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或拒絕接受檢疫者進入泰國國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