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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黃冰/曼谷報導】國家警察總署副發言人叻薩納警上校昨天透露,涉嫌勒索廢品收購店老闆素林(39歲)8萬銖的9名嫌疑人中,警方已經掌握了5人的身分,包括警員、記者、政府財務管理人員。當局已經接到第3部域旅遊警署上報成立調查委員會的報告,如果發現公務員警察牽涉案件中,一律依法處置,絕不徇私。 叻薩納警上校指出,受害者曾發文爆料,說自己是春蓬府人,在直轄縣開了一家廢品收購店,3月31日晚上8時30分,9人團夥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闖入店內,聲稱他們是警察、記者和政府財務管理人員,誣賴他收購贓物,要求他交出15萬銖消災了事。2日素林才前往直轄縣警署報案。 經過直轄縣警署調查獲悉,涉嫌勒索素林的是一個9人團夥,目前已經確認了5人的身分,分別是1名旅遊警察、1名財務管理人員、3名記者,另外的4名嫌疑人身分還在確認調查中。警方初步提控5人聯合入侵他人寓所以及聯合敲詐勒索財物罪名,根據刑法第362條與第80條聯合入侵他人寓所法例,判處不超過1年監禁,或不超過2萬銖罰款,或是兩項並罰;根據刑法第337條聯合敲詐財物法例,判處不超過5監禁,罰款不超過10萬銖。 素林說,自己持有合法的經營執照,不可能收購贓物,31日晚上5名警察、3名記者、1名財務人員莫名闖入店內,搜查自己收購來的廢棄汽車,這輛汽車已經到期報廢,加上發生事故完全用不了,車主便賣給了他,部分零件已經被賣出,就算自己拿出所有的證據擺在這些公務人員面前,他們還是找各種理由給自己安上莫須有的罪名,威脅不斷,3名記者一個勁地拍照取證恐嚇他。 素林說,一開始他並不願低頭,其中一名叫「冒東」的警員去檢查汽車殘骸底盤的時候,說底盤號非法動過手腳,要沒收兩輛顧客放在店內等待更換零件的汽車,恐嚇他交出15萬銖消災,一直到晚上11時還不走,說要是他不願意交錢,就告他收購贓物,要入獄5年。素林覺得拖得越晚越危險,為了安全,他和妻子與「冒東」等人員進行一番談判後,最終決定8萬銖。但是因為自己只有4萬2000銖現金,因此只能向朋友尋求幫助,前往附近的提款機取來3萬8000銖,收到現金的9人團恐嚇他們立即刪除監控錄像中錄下的視頻,同時要求妻子刪除手機錄製的視頻後,他們才大搖大擺地離開店鋪。 素林補充道,「這9人團夥以為我只有那一個監控,其實不然,店內有好幾個監控,清晰地拍攝到他們敲詐的畫面和每個人的談話內容,儘管我不知道他們的真實姓名,但是可以清楚地記得他們的小名。朋友告訴我,這些人全部是春蓬府的警察。直轄縣警方表示,目前掌握的證據足以立即傳喚嫌疑人到案接受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