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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新聞組/北京3日電】廣東省一位披薩店老闆曾在1月與家人去過湖北,返家幾天後發現身體不舒服,初步檢查並未確診感染新冠病毒,該老闆卻不聽院方的隔離要求繼續開店做生意,隨後在2月7日確診,並造成多人感染。吳姓老闆因此遭判刑十個月。 北京頭條報導,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第四批依法懲處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五名被告人分别被判處有期徒刑。 其中,披薩店吳姓老闆遭判刑10個月,他在1月22日與家人從湖北返回廣東河源,幾天後發現身體不適,到醫院初步檢查雖未確診感染新冠病毒,但院方告知吳姓老闆需隔離觀察。當天,社區工作人員也到吳某的住處再次告知他要隔離,沒想到吳姓老闆竟無視隔離要求,繼續經營披薩店。 該名老闆2月7日被確診感染新冠病毒,造成10人醫學隔離,87人集中隔離。河源市源城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疫情防控期間,吳某拒絕執行衛生防控措施,造成多人隔離的嚴重後果,已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