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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黃如旭/曼谷報導】普吉府7日頒布新規,今天起府內所有民眾、觀光客出行時皆須戴口罩,違反規定者最高可處2萬銖罰款。
(圖片取自The Thaiger新聞網) 《民族報》報導,普吉府尹帕卡蓬(Phakkhaphong Thawiphat)表示,上述規定從7日起生效,所有民眾都要戴上不織布口罩或布面口罩。
新令內容提及,因普吉府內感染新冠肺炎病毒人數持續增加,該府傳染病委員會議已同意立刻執行規定。
依照法令,民眾只要離開居住地就必須戴口罩,並不得從事任何危及公共安全或散播疾病的事情。
違反規定者將依照《佛曆2558年傳染病法》第51條文開罰,最高可被處以2萬銖罰款。
《The Thaiger》新聞網報導,截至7日,普吉府新冠肺炎病毒確診個案累計共126例,另有1756人在等待篩驗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