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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李福徠/曼谷報導】農業與合作社部助理部長瑪喃亞女士14日透露,準備於2020年8月提議將包括印度苦楝樹、茶/茶粕、大高良薑、薑、薑黃、香茅、萬壽菊、辣椒、芹菜、飛機草、翼柄決明、嘉蘭、對葉百部等13類植物,從第2類有害物質改為第1類有害物質。之前規定這13類植物列為生產、進出口危險品,須向當局申報方可持有,在使用過程中須遵照規定的方法。 瑪喃亞女士表示,農業與合作社部要求農業技術廳起草上述13類植物使用規章制度,並準備上報危險物管理委員會審議,由危險物管理委員會將13類植物的粉末、天然成分從危險物名單中刪除,不再需要申請註冊。至於13類植物提取物液體,也將從第2類危險物改為第1類危險物,允許廣大農民合法利用泰國草藥。至於提取液體則要看用於生產什麼,生產過程中需加入哪些成分物質,對人類、牲畜和植物是否有危害。 上述13類植物是泰國農民作為替代化學品用於滅蚊滅蟲,因對身體健康和環境沒有破壞和影響,即使有影響也極低,不會出現殘留物危及農民自身和消費者安全,可自行在附近採集加工使用。 農業技術廳副廳長茵翁表示,第1類危險物名單中的物品,其危險性要低於第2類危險物名單,具體的管控規章制度也不同。第2類危險物名單中的物品在生產、進口、持有待用都須向農業技術廳申報,而第1類危險物品則不需要申報註冊,只需要如實報告使用情況即可。因整個申報註冊程序非常複雜,要對產品有毒成分進行研究分析,進行毒性試驗以確定毒性標準等。之後還要對危險程度、人類、牲畜、環境安全進行評估才能使用。因此農業技術廳支持將13類植物從第2類危險物管控名單改為第1類危險物管控名單。 農業技術廳申報註冊過程中發現,天然提取物可分為2個部分,一是從植物中提取的自然植物成分,二是未經提取的天然植物成分,所以不能將天然植物提取物列入第1類危險物名單內,因提取物的成分或提取物的功能毒性很強,即使少量使用也可能產生很大的毒害。而未提取的植物,通過曬乾、碾碎之後食用則不需要申報,也不需要申報持有數量和使用量,以方便農民自行使用和生產出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