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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李福徠/曼谷報導】國務院副發言人戴素麗女士透露,本周內閣會議批准財政部擔保曼谷公車局貸款78億9500萬銖作為2021財年流動資金,預計2021財年曼谷公車局虧損330億銖。財政部、中央預算辦事處督促曼谷公車局加強成本支出管理並增加收入。 戴素麗女士表示,內閣會議批准曼谷公車局2021財年貸款78億9500萬銖作為流動資金,並由財政部為該筆貸款提供擔保。曼谷公車局2021財年現金收支評估報告顯示,現金收入預計95億7900萬銖,現金支出426億6500萬銖,收入與支出差為330億8500萬銖,因此需要貸款78億9500萬銖作為流動資金以保障其正常運營,其中支付燃油費32億1900萬銖,支付租賃及維修保養費16億4200萬銖,流動資金30億3300萬銖。 在此之前,內閣於2017年8月8日批准曼谷公車局2018財年貸款28億3300萬銖,用於支付燃油費、租賃維修費;2017年9月19日再批准2018財年貸款267億8200萬銖,用於債務重組;2018年2月6日內閣批准貸款29億6200萬銖用於償還到期本金,同時批准貸款20億1300萬銖用於流動資金;2018年8月7日批准貸款153億7400萬銖用於債務重組和支付貸款利息;2018年10月16日批准2019財年貸款92億1700萬銖;2019年6月4日批准貸款113億1900萬銖。 交通部報告顯示,截至2019年11月30日,曼谷公車局拖欠應付債務1221億200萬銖,主要原因是曼谷公車局車票價格低於成本,不能根據當前的實際情況調漲票價。負債明細包括債券和利息576億7300萬銖、貸款及利息563億1800萬銖、拖欠採購燃油債務1億1300萬銖、拖欠維修費債務2億5200萬銖、與員工利益相關債務15億6000萬銖、應付員工退休基金債務43億6200萬銖、其他債務18億2200萬銖。 財政部對曼谷公車局此次貸款的意見是,希望交通部和曼谷公車局認真依照復甦計畫開展各項工作,以盡快落實解決相關問題,不再成為政府長期負擔。中央預算辦事處的意見是,要求曼谷公車局盡快提交復甦方案修改案,特別是增加曼谷公車局收入和減少開支措施,制定長期穩定的解決債務問題方案,減少政府財政預算壓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