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梁婷婷/曼谷報導】政府公報14日刊登挽巴茵-呵叻城際高速公路收費標準公告,4輪車輛全程最高收費240銖、4輪以上至6輪以下車輛收費380銖、6輪以上車輛收費550銖。 政府公報刊登2020年第6號特別國道城際高速公路挽巴茵-呵叻段車輛行駛收費標準部級法規公告,依1936年車輛行駛國道公路和橋道收費標準條例第3項條款第一行法規,以及1991年車輛行駛國道公路和橋道收費標準條例(修訂版)賦予的權力,實施如下規定: 第1、第6號特別國道城際高速公路挽巴茵-呵叻段定義為收費高速公路;第2、在第1條款國道公路收費標準規定的基礎上,按照車輛類型和本章部級法案附錄收費標準表格進行收費,並於國道廳長簽字之日起生效;第3、第1條款規定國道公路上的車輛,如果車輛途經收費站,須向收費站支付過路費,並向收費站工作人員索取票據,或自動刷卡或電子付費;第4、向收費站工作人員付費時,應讓工作人員存根以作為官方憑據。該公告已於2020年7月31日簽署。 至於首5年的收費標準,如果從呵叻府堪塔列索收費站至挽巴茵收費站、或從挽巴茵收費站至呵叻府堪塔列索收費站,4輪車輛全程收費240銖、4輪以上至6輪以下車輛收費380銖、6輪以上車輛收費550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