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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李福徠/曼谷報導】政府做好長期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準備,副總理兼能源部長素帕他納蓬加快制定提高就業率計畫和解決中小型企業負債,並為此準備7400億銖資金,其中2021財年編列1400億銖預算,剩下的6000億銖依靠貸款解決。預算辦事處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衝擊的資金預算充足,將公共債務的上限比率提高到60%以上也是經濟復甦的選項之一,但具體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由於新冠肺炎疫情依然在世界各地蔓延,全球感染病例數接近3000萬人,對包括泰國在內的全球經濟產生嚴重影響,各界估計經濟復甦將延後,其中2021年經濟增長無法達到疫前水平。鑒於該情況,政府不得不就疫情持續時間超出預期做出相應的應對措施。2021財年政府計畫動用7400億銖用於抗疫,其中該財年的預算1400億銖,剩下的資金將依照貸款條例(貸款1兆銖)賦予財政部貸款用於解決問題、救助和經濟復甦。具體分為:1、經濟救助貸款5500億銖,還剩下2530億銖;2、經濟復甦貸款4000億銖,還剩下3070億銖;3、公共衛生貸款550億銖,還剩下449億銖。 素帕他納蓬表示,出台國家經濟管理政策須根據疫情的情況制定,主要是因為疫情多變,包括必須嚴防疫情二次爆發,所以必須全面謹慎。目前主要是提高就業率、提供就業機會和幫助中小型企業債務重組等。 如果局勢發生變化並能確定疫情不會再度爆發,則可以把所有的預算都投入到經濟復甦中,管理模式也會有所不同。因此,現在不是預測風險,而是有很大的不確定性,要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不斷對出台的措施加以調整,以能在每個階段看到相應的成果。哪方面的政策好,就繼續推動執行,不好的措施則進行調整改變。下一階段的促進投資措施也必須要推進,目前正在根據具體的時機推動執行。 國家經濟與社會發展議會秘書長塔薩蓬表示,疫情下經濟管理工作需要多方面的資金,包括1兆銖貸款條例、政府預算等以保證經濟的持續性,在疫情局勢不確定的情況下,用於經濟復甦的4000億銖貸款主要分為第1階段內閣批准貸款920億銖,目前已批准的項目涉及資金430億銖,並在今後的2-3周內批准剩下的資金貸款;第2階段將在10月提交內閣審議1兆銖貸款條例的項目。 塔薩蓬表示,用於復甦經濟的4000億銖方案,需要仔細全面審核並陸續批准相關的項目,並要充分考慮到疫情再度爆發可能促使政府調整貸款政策的因素。陸續批准項目計畫可以讓資金不斷注入經濟市場,並在防控疫情二度爆發的前提下做出周密管理,如果出現疫情反彈的情況,也能拿出相應的資金,反之也可以劃撥使用剩下的資金。 政府方面指出,經濟復甦貸款可以使用到2021年9月,1兆銖貸款條例的貸款則分為4個階段使用,目前正進入第2階段。在此情況下,如果疫情持續就需要動用更多的補貼預算,屆時需要對復甦經濟預算使用計畫進行調整。 預算辦事處主任德察披哇表示,公共負債60%並沒有在法律中做出硬性的規定,而是目前政府的金融財政管理紀律,如果有必要,則可以提高公共負債的比率,具體將根據政府財政金融政策委員會的決議執行,並可以提高公共負債比率而不需要提交議會審議,但有必要對提高公共負債比率的必要性進行溝通。目前日本公共負債的比率已超過100%,但泰國增加到多少還得根據具體情況決定,包括財政收入也是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