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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江湖/曼谷報導】最高檢察院18日宣布,決定針對「紅牛太子案」,起訴當事人沃拉育「開車撞死他人」和「吸食可卡因」2項罪名。之前最高檢察院決定免起訴沃拉育,但因為發現新的證據,且警方配合重新蒐集證據,促使最高檢察院能重新做出起訴當事人的決定。 最高檢察院指出,最高檢察院於8月10日回覆警方要求重新檢討蒐集「紅牛太子案」的事發當時證據,包括重新對沃拉育駕車撞人時的車速進行推演計算,以及確認在對沃拉育的血檢調查中發現類似毒品衍生物的證據,曼谷通羅地方警署於8月31日和9月9日重新提交的相關證據和調查內容,使最高檢察院在昨天針對該案件的2項新證據完成審核調查,決定對當時人沃拉育提出2項指控和起訴。 沃拉育是泰國功能飲料產業創辦人第二代華裔「許書標」的孫子,並沒有執掌家族企業,但也算得上是「富三代」,其父親經營另一品牌的酒類飲料。沃拉育於2012年9月3日凌晨5時半駕駛豪車撞死曼谷通羅警署一名騎摩托車的警察,但警方最終指控被撞死的警員違法,沃拉育當天下午到警察局投案,之後為避風頭逃出國外至今沒有回來,然而事發8年後,最高檢察院按照警方提交的偵訊證據做出不起訴沃拉育的決定,引起全社會嘩然。 在巴育總理等高官表示關注之下,檢察院要求警方重新蒐證,提交第一次偵訊中被故意「忽略」的證據,例如重新測算事發時的車速,重新聽取權威學術專家對車速的測算意見,作為該案的重要物證,專家認為其車速超過每小時100公里,而之前警方向檢察院提交的證據顯示,測算的車速為80公里,而測算者不是權威專家。按照這項車速新測試結果為重要證據,檢察院決定以「疏忽大意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的罪名起訴當事人。 同時警方還重新審視沃拉育的血檢證據,之前血檢中發現類似毒品衍生物的證據也被警方「忽略不計」,而在檢察院提示之下,警方不僅確認當事人沃拉育事後血檢結果,而且諮詢專家確認其吸毒的可能性,對比於之前所謂的「當事人服用了一些醫生開的藥並連同飲酒」說法,最終認為當事人吸食可卡因的證據更可信。檢察院因此決定以「吸食毒品構成違法」列為起訴沃拉育的第2項罪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