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江湖、秦盼達/曼谷報導】新冠肺炎疫情管理中心21日召開最高級別會議,由巴育總理親自主持,批准再次延長實施全國範圍的緊急狀態法,以保持加強監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官方有力機制。本次延施緊急狀態法將在11月30日截止。當日,曼谷察納頌堪警署逮捕反政府示威領袖帕里和巴娜沙雅,並送往法院羈押。 依照這項緊急狀態法,各地政府部門獲授權採取監控和強力管制措施,以達到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目的,例如針對入境者可實施強制檢疫隔離措施。當地政府部門還有權下令封鎖民間營業場所,以切斷疫情擴散蔓延途徑。 該項緊急狀態法的延長實施,將於本月27日進入內閣審批程序,而上次延長實施緊急狀態法規定在10月31日截止。巴育總理多次指出,該項緊急狀態法與政治禁令無關,只用作防疫用途。 當日,曼谷察納頌堪警署調查人員逮捕反政府示威領袖帕里和巴娜沙雅,首次就9月19日在皇家田廣場埋下紀念民主圓盤案件煽動民眾集會及有關罪名向法院提交羈押申請。在前往法院的路上,帕里和巴娜沙雅打開察納頌堪警署押運車的車窗,向媒體記者笑著舉起三指。目前仍在審議是否批准拘留帕里和巴娜沙雅二人,且禁止保釋。 此外,朱拉隆功大學新生和法政大學學生共6人當日前往叻差達披色路民事法院起訴巴育總理、副總理巴逸上將和國家警總長素瓦,要求撤銷「嚴重緊急狀態公告」,撤銷「化解严重紧急事态指挥局」主任的命令和公告,禁止對原告和抗議者採取強制措施、命令和行動,要求獲得臨時保護和展開緊急調查,這次訴訟獲得8個人權法律組織的支持。 學生代表素麗雅宣讀有關起訴書的聲明稱,和平集會和無武裝的自由,在多部國際法中,是獲得承認和受保護的一項基本人權,這也是2017年泰王國憲法保障和保護的自由權利,但巴育政府在曼谷地區使用緊急狀態法和宣佈嚴重緊急狀態作為法律工具,阻止泰國民眾行使和平、無武裝集會的自由權利。 「我們作為公民,只是行使我們應有的權利和自由,應該受到國家的保護,但遭到政府不公平、不合理地限制、剝奪權利和自由,因此向民事法庭起訴巴育等3名被告,要求法庭下令暫時中止緊急狀態法和曼谷嚴重緊急狀態公告,直到民事法庭對此案件做出裁定。我們希望民事法庭作為司法機構,能維護正義,保護民眾的權利和自由。」素麗雅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