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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秦盼達/曼谷報導】教育部敲定修訂學生髮型規定,邀請「壞學生」團體參加11月6日的會議交流意見。 泰國發展研究院主任頌傑27日以教育部中學生、大學生訴求審議委員會主席的身分表示,該委員會就爭議非常大的學生髮型問題進行審議,通過分析總結出是由以下3個原因引起的問題: 1、規則不明確,特別是教育部2020年關於學生髮型的第7條規定,由學校自行發佈具體校規,在不違反第7條規定的範圍內堅持適用性原則發展學生良好的個性,讓學生、教育機構、家長和當地社區參與,當被投訴時,表明學校沒有按照規定執行,教育部長納塔蓬下令先按照第7條規定執行以解決問題;2、學生髮型的長短,學生不知道具體要剪多短的髮型;3、處罰制度,當學校和教師認為學生不遵守校規時,通常以剃頭作為處罰,或用語言傷害學生等。 頌傑表示,該委員會決定修訂教育部3項法規,包括: 1、學生髮型第7條規定,該委員會將修訂為讓學校自行發佈具體校規,但必須獲得學生、家長及當地社區通過才可實施,更加強調學生、家長和當地社區的參與。 2、髮型長短的定義,是否可以扎辮子、留劉海,這沒有明確說明,所以該委員會決議採用制定準則的方法,以作為學校的執行指南和參考,如叻塔納提北學校制定學生髮型校規,先與學生、家長及當地社區共同協商,得出學生髮型校規草案後,學校要安排一段時間聽取各方意見並可以提出異議,如果所有學校都做到這一點,相信不會有問題。 3、處罰制度,該委員會將提議教育部長納塔蓬向學校明確指出,如果認為學生違反校規,只能按規定予以處罰,如警告、讓學生參加各種改變行為的活動,而不是剃掉學生的頭髮、威脅和侮辱學生的人格尊嚴。 這次會議約定將於11月6日下午1時30分再次召開會議討論,邀請「壞學生」團體與會發表意見,如果會議通過將提交教育部長審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