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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秦盼達/曼谷報導】內政部即將出台新的廣告牌稅率部級條例,規定於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數位廣告稅率漲幅為30-233%。為迎接數位時代,產品製造商、高層建築、大型購物中心紛紛使用數位廣告,推動廣告市場繁榮。 內政部消息指出,關於根據1967年《廣告招牌稅法》內容研究制定廣告牌稅率的部級草案,內政部已提交法制委員會辦事處,目前正在遞交內政部長阿努蓬簽字,之後將刊登在政府公報上,規定新的部級條例於2021年1月1日起實施,將依法對必須要繳納廣告牌稅的廣告強制執行。 重要內容是根據1992年第5部部級條例調整廣告牌稅率,該部級條例已沿用28年,與當前的經濟狀況和廣告特徵不符,所以內政部建議適當調整廣告牌稅率。 上述廣告牌稅率部級條例草案規定將廣告牌稅率分為3類,包括:1、有泰文字符的ก類廣告,有滾動內容或可更改為其他內容的廣告,規定新稅率為每500平方釐米10銖,最高為規定的稅收上限,與當前收取的稅率每500平方釐米3銖相比,相當於將稅率調漲233%。 除ก類外的ข 類泰文字符廣告,稅率為每500平方釐米5銖,與當前收取的稅率每500平方釐米3銖相比,相當於將稅率調漲67%。 2、有泰文字符和外文字符或圖像或其他標誌ก類廣告,其廣告內容、標誌或圖像可滾動或者可更改為其他內容、標誌或圖像,新稅率為每500平方釐米52銖,與當前收取的稅率每500平方釐米20銖相比,相當於將稅率調漲160%。除ก類外的ข類泰文字符和外文字符或圖像或其他標誌廣告,稅率為每500平方釐米26銖,調漲30%。 3、ก類沒有泰文字符,不管是否有其他圖像或標誌的廣告招牌以及在外文字符下方帶有部分或全部泰語字符的廣告,其廣告內容、標誌或圖像可滾動或者可更改為其他內容、標誌或圖像,新稅率為每500平方釐米52銖,與當前收取的稅率每500平方釐米40銖相比,相當於將稅率調漲30%。除ก類外的ข類沒有泰文字符且不管是否有其他圖像或標誌的廣告以及在外文字符下方帶有部分或全部泰語字符的廣告,新稅率與當前收取的稅率每500平方釐米40銖相比,相當於將稅率調漲20%。 VGI全球媒體公司消息指出,根據Nielsen研究公司信息指出,數位廣告是戶外廣告媒體,是廣告行業中增長第2快的廣告媒體,變得越來越流行,尤其是在曼谷市中心,以多種形式出現在大眾面前,如捷運車廂內的廣告、車站上的數位廣告,包括各種大樓或商場上的大型數位廣告,還有很多普通廣告不斷更改為數位廣告,因為數位廣告可以更吸引大眾的注意力。 同時,廣告業開始將戶外廣告與移動廣告媒體相結合,與各地的用戶建立聯繫,還可連接網路設備,支持數位戶外廣告媒體增長,因為可以將廣告向受眾目標投放,並可以預測廣告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