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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新聞組/北京29日電】河南駐馬店78歲老太太常桂香的2個兒子及1個孫子,12年前因為田地承包糾紛慘死獵槍槍口,常桂香拾荒12年,奔波申訴、為慘死的兒孫追兇,案件日前在泌陽縣人民法院第八審判庭開庭審理,犯罪嫌疑人馬某付將被審判。 華商網報導,78歲的常桂香說,「在我有生之年,我要親眼看到殺人兇手伏法」。她回憶,2007年2月24日,因為村里荒地承包糾紛,41歲二兒子、32歲四兒子和19歲大孫子,被村民馬某謙的大兒子、當年35歲的馬某付持獵槍打死。 槍殺案發生後,泌陽縣公安局立刻成立專案組展開偵查追捕,涉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相繼歸案,但馬某付一直在潛逃。 2011年9月,泌陽縣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馬某貴(馬某謙二兒子)12年徒刑、閆某政(馬某謙大女婿)11年徒刑、李某忠(馬某謙小女婿)11年徒刑,賠償被害人家屬30餘萬元。 2013年1月,馬某謙被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2013年9月,河南省高院維持原判。2019年9月13日,在廣東東莞市躲藏的馬某付被抓獲。 一審馬某付判處死刑,常桂香的律師說,被害人家屬認為法院認定被害方並無《刑法》意義上的明顯過錯,但在一審民事判決卻依然認定被害人存在20%的過錯,僅判決被告人承擔80%的賠償責任,受害者家屬不能接受,希望二審法院依法糾正,且馬某付逃匿12年,被抓獲後從未向被害人親屬表示道歉,亦未支付相應賠償金額,使得被害人親屬遭受二次精神創傷,故請求附帶民事賠償金額125萬餘元,彌補因被害人死亡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多年來親屬遭受的精神創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