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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新聞組/北京1日電】安徽宣城市一已婚男子因欠下的巨額債務,並想和情人在一起,為妻子投保巨額保險後,駕車載著妻子及兩個月大的孩子衝入水塘,脫險的丈夫一度拒絕他人施救,結果妻死、孩子獲救,但在警方調查下,東窗事發,狠夫一審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後經上訴被駁回,維持原判。 上觀新聞報導,宣城市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陳駿接受採訪時談起這樁舊案及男子犯案動機。他說,2016年7月18日凌晨3時20分左右,安徽省宣城市去往古泉鎮宣城技術開發區宣九線的一條寬敞公路上,張大鵬(化名)開著私家車,一頭栽進路旁水塘裡,路過的老張夫婦試圖下水營救,但被張大鵬婉拒,只把手中的孩子交給老張,他說,「我剛把我兒子救出來,你先幫我抱著,我老婆還在水裡面,我下去救她! 」 等張大鵬把水裡的女人撈到岸上,放到地上時,民警和120急救車都來到現場了。「人已經不行了。」醫生檢查落水女子後說。 警方事後調查,張大鵬自稱要和老婆帶著小孩去南京看病,卻在凌晨選擇又繞又偏的路;地上也沒有剎車痕跡,車輛落水的地方也很蹊蹺,剛好在兩棵樹的間隙。 此外,在醫護人員進行急救的時候,張大鵬不但沒有守在一旁,反而自己跑到救護車上坐著,臉上看不到悲傷的表情。 警方說,「事故車輛並未採取制動措施,很可能是故意開進水塘的。而且車子的燈光是熄滅的,車輛的車窗有縫隙,車鑰匙也不在車上,這都不正常。」 更蹊蹺的是,女性死者出事前10多天才投保巨額的保險,保金達到了400萬元。辦案警察在走訪現場時,加油站的員工反映,案發前一天,這個車子多次出現在水塘旁邊。 警方還查到張男曾多次在上網搜索「人落水後多久溺亡」,於是以張大鵬涉嫌故意殺人罪立案抓獲。 報導說,張大鵬承認想製造一起交通事故謀害妻子,騙取巨額保險金的目的很多,一方面可以結束其與老婆的關係,和情人在一起;另一方面,得到賠償金後,還可以償還之前因為開汽修廠、房貸、車貸、參與賭博等欠下的巨額債務,讓自己過得好一些。 張大鵬在2017年10月9日以犯故意殺人罪、保險詐騙罪等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2018年4月11日,二審法院駁回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