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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韋少/曼谷報導】「泰忠君」團體3日向憲法法院提交申請,請求法院下令中止國會修訂憲法第二、三讀審議,強調重新起草整部憲法、削減上議員權力和取消全民公投的修憲內容,均存在企圖推翻政權的嫌疑,請求法院直接向國會議長和民代下達命令撤銷該項審議議程。 「泰忠君」團體領袖哇隆醫師當日帶領發言人汶閣亞,前往曼谷正瓦塔納路憲法法院辦事處,向法院提交證據資料和陳情書。哇隆醫師表示,成立起草憲法議會起草整部憲法存在推翻政權的企圖,因相關執行人已明確表達出推翻以國王為國家元首的民主政權的意圖,「泰忠君」團體作為知情人,已於11月17日向最高檢察院提交訴求,但最高檢察院並未在15天內有所作為,因此決定利用應有權利向憲法法院陳情。 哇隆醫師指出,陳情的4大原因包括:1、修訂憲法第256項條款的內容,是在為日後修憲鋪平道路,會使得修憲更加容易,因為第256項條款是對上議員和民代的比例做出規定,但此次修訂是依照比例直接削減上議員和民代的權力,將會導致國會議員缺乏參與性,而且還針對重要條款取消全民公投,也是在剝奪民眾的參與權。因此,他認為這些都是「有心人」在企圖推翻政權。 2、起草整部新憲法,將導致憲法下轄10部子法全部作廢,民代和上議員也會遭到全盤取消,憲法法院和獨立機構也難逃廢除的命運,進而會導致政治和政權構架徹底發生變化,再加上與憲法法院審理案件、政務人員刑事案件相關的法律條例被取消後,各類已宣判或正在審理的案件都會隨之消失。 3、現行憲法中已有明確規定,修訂憲法只能是針對部分條款,並未規定可通過起草整部憲法的方式進行修訂,因此認為有此意圖的人是在有意違反法律規定;4、由於2017年憲法是經過全民公投通過的版本,憲法法院曾裁示在起草新憲法之前要舉行全民公投,徵詢民意是否應該有新憲法。 哇隆醫師還指出,鑒於上述4點原因,「泰忠君」團體請求憲法法院做出裁示和下達命令,包括:命令國會議長作為「第一被投訴人」下令中止關於修訂憲法的第二、三讀審議議程;要求在反對黨派和聯合執政黨修憲草案上簽字的民代退出國會審議議程;請求法院下令撤銷11月18日針對上述2部修憲草案做出的國會審議通過的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