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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江湖/曼谷報導】反政府示威群體15日晚闖入巴吞他尼府空鑾縣警署,竟把該警署內升起的國旗拉下來,換上示威組織反對刑法法典第112條款的宣傳紅旗,之後拍下照片和視頻傳上網。雖然事後警方很快把示威者的紅旗摘下來,但國家警察總長對此事件十分重視,16日親自到該警署指示警方把這一過激行為的示威者繩之以法。 國家警察總長素瓦警上將16日上午11日率警方高層巡視空鑾縣警署,並透露,將傳喚所有參與當天違法換旗的示威者,依法指控多項罪名,同時對該警署警員過於軟弱放任示威者污辱國旗和警察尊嚴榮譽問題進行調查處分。素瓦警上將說,警方雖然有必要防範暴力行為,避免與示威者正面衝突,但有些情況示威者的行徑也太偏激,無視法律與警察的尊嚴,該執法時也要果斷勢法。 警方指出,約50多名示威者15日晚上9時在空鑾縣警署前聚集,有的示威者在守護警署的警員面前撒狗糧,把警察比喻為狗,之後有示威者換下國旗,還在警署內公物上噴漆塗鴨。按照泰國國旗條例、緊急狀態法和多項相關法律規定,以上違法行為將面臨2年有期徒刑,至少4萬銖罰款。 另有一批示威者16日中午聚集在勝利紀念碑,煽動反對刑法法典第112條款集會,現場出現兩名示威領袖和少量支持者,警方對示威者宣讀緊急狀態法相關規定之後,把兩名不配合的示威領袖押上車帶走,並要求支持者立即解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