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派員李春/香港18日電】數案纏身、已被羈押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17日再增一項協助他人逃往台灣的新罪,再度在獄中被捕一次。 因被控犯下港區國安法罪刑不准保釋、正於赤柱監獄還押的黎智英,再被指控涉嫌違反國安罪刑,以及串同其他人,協助12港人案中的李宇軒潛逃台灣,16日晚在監獄中被香港警方國安處人員拘捕。 黎智英的新罪名和再被捕,來自報稱任職律師助理的男子陳梓華的案件。 陳梓華案17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他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協助罪犯」兩項罪名。 12港人案是指去年8月23日,12名香港人據報乘坐快艇企圖偷渡到台灣,在中國大陸水域被廣東海警局拘捕並送往深圳鹽田看守所扣押。 12港人除兩名未成年人被遣送給港警,10人被深圳市鹽田區法院以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偷越邊境罪,判處7個月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控方在控罪書指,29歲陳梓華去年7月至今年2月,串同黎智英、黎智英助理Mark Simon、12港人案的疑犯李宇軒、劉祖迪及其他人,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政府及北京政府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另外,陳梓華又被控在獲悉李宇軒觸犯港區國安法下,仍串同黎智英等人,協助李宇軒離開香港到台灣。 此前,黎智英已於去年被港警以「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等罪名高調拘捕;去年12月2日,他再被港警控以欺詐罪被捕;去年聖誕節前,黎智英保釋上訴獲多條件和高金額擔保外出,但隨即又被港府向終院上訴後還押。 香港法庭16日開審多名民主派被控組織及參與前年818維園流水式集會,黎智英在此案中是排名第一的被告,在他不認罪下,17日繼續審理,法官不接納被告律師專家報告,案件繼續審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