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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黃如旭/曼谷報導】針對2013至2014年間「人民民主改革委員會」策動示威,企圖推翻穎拉政府案,刑事法院24日傍晚宣判,其領導人素貼以及曾參與該會的3位現任部長,因煽動叛亂罪必須入監服刑。
(圖片取自泰叻報網) 綜合泰媒報導,全案主要被告素貼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另外3名現任內閣官員,教育部長納塔蓬被處以7年又4個月刑期,數位經濟與社會部部長普提蓬7年,以及交通部助理部長塔翁5年刑期。
其中,納塔蓬、普提蓬除了是現任國家官員,2人皆來自執政的民政力量黨;交通部助理部長塔翁則是民主黨黨員。3人都曾參與已解散的「人民民主改革委員會」示威活動,在24日當天判決中都被判有罪。
曾於2008至2011年間出任阿披實政府時期的副總理素貼等一共39名被告,涉嫌於2013年11月至2014年5月間,發動一連串集會抗議與大規模示威活動,企圖推翻時任總理穎拉。
長達半年的動盪期間,以素貼為首的「人民民主改革委員會」還曾干擾議員選舉、突襲國務院辦事處,甚至號召百萬人民上街頭抗議,也就是當年震驚社會的「封鎖曼谷」行動。
當年企圖推翻穎拉政府的素貼以及3位現任部長,遭起訴罪名包括有煽動叛亂、犯罪組織、非法集會、妨礙他人行使投票權利等。
副總理威薩努於判決同日表示,根據2017年憲法第160章第7條規定,內閣成員若被法院判處監禁,就必須立刻辭職。
該條文說明,凡曾被判刑者皆不得擔任國家官員,無論審判是否已結案或刑期終止。唯指控不具重要性,或涉及毀謗情事除外。
外界揣測,在3位現任部長判刑確定後,代表內閣改組可能勢在必行。
(左起:納塔蓬、塔翁、普提蓬。圖片取自Coconuts Bangkok) 獲知判決後,已是「前」教育部長的納塔蓬,入獄前透過個人臉書發文說,「我始終清楚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下定決心的事也都知道是為何而做。當有機會接下部長一職時,我就決定要改變泰國教育,因為教育是為國家創造未來的重要因素。」
納塔蓬說,就任部長1年半的任期內,他感謝部內所有同仁協助解決國內教育問題,改善教育制度。遺憾無法留任原職看到計畫完成,在此將泰國教育的未來託付給所有關心國內教育發展的人士。
而全案主要被告素貼同樣也在個人臉書發文寫下,「儘管人民民主改革委員會的重要領導人、支持者被判入監服刑,但他們始終堅定支持國家、宗教及君主政體。」 (前副總理素貼。圖片取自The Standard新聞網) (前教育部長納塔蓬。圖片取自鮮新聞泰文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