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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江湖/曼谷報導】泰中鐵路第一段工程3-1合約,因承包商出現資格糾紛及競標商對簿公堂問題,導致泰國鐵路局決定暫緩批准聘請該合約承建商。而其他段工程仍能繼續施工。 泰國鐵路局指出,泰中高速鐵路項目第一段「曼谷-呵叻」工程中的一個分段合約「第3-1合約」,鐵路局暫緩批准聘請NAPA及來自馬來西亞合作體「BPNP」建設該段工程。之前BPNP合作體被另一家參與競標承包商「中鐵十局與ITD」共同投訴,認為BPNP合作體資格不符,不應中標,但財政部中央財會廳審核該投訴案之後,裁定BPNP資格符合規定。 之後由中鐵十局與ITD合作體不服以上裁決,再向行政法庭起訴,控告鐵路局等部門。中央行政法庭受理訴訟,並要求鐵路局暫緩第3-1合約的聘僱採購作業。鐵路局按照法庭的要求執行,暫停聘請作業直至法庭作出最終判決。 第3-1合約是泰中鐵路項目第一段工程中諸多分段合約之一,雖然第3-1合約進度受阻,但其他分段合約繼續進行施建設,例如第3-4合約、第2-1合約、第4-7合約等,在今年1月陸續收到鐵路局發放施工許可文件,承包商已開始進入施工區域進行相關的籌備施工作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