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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江湖/曼谷報導】「改革泰國人民委員會」8名領袖26日獲得保釋出獄,二審上訴法庭批准出獄待審,理由是8人無畏罪潛逃的跡象。8名領袖之首素貼表示,仍堅持為國抗爭理念,接受法院的最終裁決,但可惜3名部長因此而「失業」。 刑事法院本月24日開庭,一審判決「擁護君主立憲制下民主化完美改革泰國人民委員會」27名領袖構成犯罪,其中8人因判入獄5-9年不等,而被關入曼谷特別監獄服刑。8人律師宣佈上訴,並向上訴法院提請二審,中級法庭26日上午批准8人以每人80萬銖保釋出獄,中午時分8名領袖釋放出獄。 8名領袖涉及2013年11月23日至2014年5月1日期間發動一系列驅逐穎拉總理下台案件,刑事法院一審判決獲刑較重,包括該組織最高領袖素貼兼前任副總理被判刑5年、前任教育部長納塔蓬判刑6年16個月、前任數位經濟與社會部部長普提蓬判刑7年、前任交通部助理部長塔翁判刑5年、前任民代春蓬判刑9年24個月、易沙拉獲刑7年16個月、素逸獲刑4年8個月。其餘19人獲判刑1-4年不等,多數被告獲得緩刑2年,即不必被關押,2年內必須向法律執行部門官員報到。之前有6名被告未獲緩刑,但申請保釋後獲准每人繳60萬銖保釋。12人獲駁回起訴免於罪責。 8名領袖身著監獄在押囚犯「制服」,白色T恤衫和藍色短褲走出曼谷特別監獄時,有大量支持者在獄前迎接,有支持者向素貼獻花。素貼向支持者表示,所有的領袖仍堅持為國抗爭的理念,尊重國家司法制度,並將依照法律程序證明自己當初的行動並非犯罪,而是為了國家的利益而據以力爭。素貼表示,十分可惜有3名部長因該案件而失去部長職務,而且目前暫時失去從政資格。 前交通部助理部長塔翁表示,這是他一生中第一次入獄,仍然心存幸福感,在2天的入獄期間完全遵守刑務廳的在押囚犯行為規範,大家平起平坐,與其他囚犯地位平等,這是一生中難得的經驗。他說,雖然自己喪失了部長職務,但自認為民代職務並沒有喪失,一直到法院終審判決才能確認是否失去民代職務。 對於8名領袖中有5人具有民代資格,按照泰國法律規定,民代一旦被判刑入獄,則立即喪失民代職務,但法律未註明必須是「終審判決」。 國會議長乃川之前表示,5名民代已失去國會議員資格。對此,中央選舉委員會將呈請憲法法庭詮釋5名民代是否因此而喪失民代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