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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新聞組╱綜合報導】上海80後女幹部金英麗去年底因收賄500多萬元人民幣,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案情顯示,金英麗在落網後一度拒絕認罪,還辯稱以為這些錢都是老闆基於愛慕和追求給的「房租和流產補償費」。 長安街知事報導,最新一期「中國紀檢監察」雜誌披露了金英麗的貪腐案件。即將滿40歲的金英麗曾獲選上海金山區「十大傑出青年」,2019年擔任金山區經濟委員會副主任,並於2019年2月至2020年2月在市經信委掛職。 然而掛職結束不久,2020年5月她便開始接受調查,當年8月被政務開除。金山區監委通報,金英麗除了斂財,還欺瞞組織,與他人串供;甘於被圍獵,與不良商人搞權錢、錢色交易;生活腐化,貪圖享樂,淪為金錢的奴隸。 雜誌內容提到,事業成功的金英麗婚後生活並不幸福,離婚後開始和多名企業老闆交往,曾收下一名企業老闆的現金400多萬元及價值20萬元的名牌包、首飾等等,出門旅遊也都住五星級飯店。 金英麗則利用職務便利,為企業老闆經營的相關公司在爭取政府退稅、避免行政處罰方面謀取利益。 令人傻眼的是,金英麗去年底被立案調查時,不承認自己收賄,還辯稱是老闆們的愛慕和追求,「幼稚地認為對方就是出於喜歡而追求我,給我財物就是愛意的表達。」 法官最後認定金英麗收賄538萬多元,判處10年有期徒刑,並處以100萬元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