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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秦盼達/曼谷報導】泰國政府修訂法律,放寬外國富豪、投資者在泰購買公寓、低層房屋等房地產,希望吸引外國資金幫助復甦泰國經濟,放寬外國人士購買「住宅開發」項目中的獨立式房屋,並將購房限額降低到1000-1500萬銖以上,同時可能將外國人士擁有公寓所有權的比例限制調整至70-80%,將頒佈皇家法令僅給予3-5年的購買特權,準備於本月底提交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經濟形勢管理中心會議審核。 副總理兼能源部長素帕他納蓬表示,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許多國家的公民都希望尋找一個擁有健康食品和良好公共衛生的國家,而泰國是不錯的選擇之一,所以泰國必須調整成為一個對投資具有吸引力和宜居的國家,使泰國成為「第二故鄉」。 包括吸引西方國家退休老年人來泰養老的目標,該群體除了有退休金、存款、公積金外,還有擁有福利國家的健康保險,泰國政府必須採取行動修改規章制度使其更加方便,向具有資質的外國人士開放,希望他們來泰生活和消費。 國務院消息指出,政府正在修訂法律以吸引外國人士來泰投資,為他們提供更多便利和增加投資的動力,如修訂土地法、公寓法,包括修正民商法典,擴大購買公寓的權利,包括放寬外國人士購買低層房屋。 根據2008年修訂的公寓法,外國人士可以在泰國購買及擁有公寓所有權,但只能占所屬項目總銷售面積的49%,其他51%則由泰國人擁有,但這次修法將上調上限,允許外國人士擁有更多的公寓所有權比例,可能調漲到70-80%,目前該數據仍不明確,還在討論中。 不管怎樣,將針對外國人士公寓所有權超出49%的部分設置條件,在公寓法人會議上將沒有表決權,避免外國人士占有和制定限制泰國人權利的規章。 消息指出,關於允許外國人士擁有獨立式房屋所有權一事,根據土地法規定不超過1萊的住宅用地必須投資至少4000萬銖,以及還有一個艱難的過程,必須獲得有關部長的批准。所以這次將修正土地法讓外國人士可以購買獨立式房屋,但只能購買「住宅開發」項目中的獨立式房屋,以及將購房限額降低到1000-1500萬銖以上,讓外國人士更容易在泰購買房屋,同時也刺激「住宅開發」項目的購買力,而且預計將規定外國人士可以購買不超過所屬項目總銷售面積49%的獨立式房屋。 此外,將修正民法典下的1999年商業和工業房地產租賃法,原先規定外國投資者最多只能簽署30年租賃合約,將擴展到50+40年以建立想要長期在泰外國人士的信心。 關於修正外國人士的土地所有權法律,將以「臨時」的形式僅開放約3-5年,爆發新冠肺炎疫情後的期間,這是為了吸引外國資金幫助復甦泰國的經濟。同時,也有助於刺激房地產業務的購買力,房地產業務有許多相關業務,這對拉動經濟有很大的影響,目前的房地產,尤其是泰國的公寓也處於供過於求的狀態,如果有購買力的話將刺激更多的新投資。 即使外國人士將擁有所有權,但仍受泰國法律法規的約束,而且讓外國人士來泰居住,也將有助於刺激他們在泰國消費,就算他們不在泰國,也會僱用泰國人管理家中事。 副總理兼能源部長素帕他納蓬設定的目標是,於本月底向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經濟形勢管理中心會議提出修改各項法律的皇家法令「原則」,然後再提交內閣會議,至於起草法律,則由法制委員會辦事處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