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新闻
【泰國世界日報記者/綜合報導】馬來西亞移民局總監拿督凱魯再米指出,該局已決定讓持社交簽證(PLS)的外籍人士,在4月21日前離開馬國,否則將遭執法行動對付。 不過,他說,若有關人士在返國方面面對困難,可申請特別准證,以延長在我國逗留期限,但必須獲得個別國家的大使館支持,也需提呈在我國逗留期間的居住地點和財務能力證明文件。 他12日說,該局了解外籍人士是基於來源國的新冠肺炎疫情,以及沒有航班因素,而難以返國。 「移民局通過執法行動,發現好幾宗外籍人士濫用社交簽證,他們部分在娛樂中心和按摩院工作,從事賣淫、詐騙等違法活動。」 據指出,去年以來迄今,移民局向娛樂場所和按摩院展開291次執法行動,逮捕1281名外籍人士和83名雇主。 中國駐馬來西亞使館12日也鄭重提醒,所有在馬中國公民應嚴格遵守馬國法律法規,持有短期簽證卻仍在馬逾期居留的中國公民,須在上述截止日期前出境回國,以免面臨罰款或遭到逮捕。具體相關政策要求,以馬來西亞移民局意見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