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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秦盼達/曼谷報導】因組織10人或以上群聚活動、製造混亂、威脅使用暴力或以任何方式製造混亂罪行遭到關押的5名被告,包括蓬頌、帕里、察猜、帕努蓬、芭娜達,第1區上訴法庭15日宣佈予以保釋,但由於帕里(小名:企鵝)還身負其他案件,因此還無法獲釋,律師將進一步與法院斡旋爭取保釋。 關於偵查人員以組織10人或以上群聚活動、製造混亂、威脅使用暴力或以任何方式製造混亂罪行,請求羈押蓬頌、帕里、察猜、帕努蓬、芭娜達5人一案,巴吞他尼府探亞武里法庭昨天宣讀第1區上訴法庭的保釋令。這些被告被指控作為示威組織領袖或負責下達違反法律的命令,在最高嚴格管控區組織5人以上具有高傳播風險的活動,共同對履行職責的工作人員發動人身攻擊,直至造成身心傷害和共同破壞公共財產,以及其他指控。 該案件源於曼谷警總署於8月2日逮捕乍都帕和前來控制巴吞他尼府第1區邊境巡邏警察局的有關人員,同天,帕里、芭娜達、帕努蓬等人作為領袖下達命令組織10人或以上群聚活動,製造混亂或威脅使用暴力或以任何方式製造混亂。帕里等人未經許可在帶有擴音器的汽車上發表講話,向警方施壓要求釋放被關在第1區邊境巡邏警察局的乍都帕和其他人員並且鬧事,用汽車堵住道路阻礙交通製造混亂,給當地民眾帶來麻煩。 此前,巴吞他尼府探亞武里法庭和第1區上訴法庭下令不准釋放有關被告,但最後第1區上訴法庭批准暫時釋放那察暖、實里猜等3名被告,直到15日第1區上訴法庭又批准釋放上述5名被告,理由是考慮到雖然被告在許多案件中受到同樣的起訴,但時間已過去幾個月,自從被告被捕以來,調查工作將近完成,加上無跡象表明被告會篡改證據或逃跑,因此允許在調查期間暫時釋放被告,保釋金為10萬銖,並為被告安裝電子追蹤裝置。 人權律師中心Krisadang律師表示,第1區上訴法庭已下令保釋巴吞他尼府第1區邊境巡邏警察局案件中的所有被告,但關於帕里,刑事法庭此前曾下令撤回皇家田廣場紀念圓盤案件的保釋金,因此帕里必須轉移到空秉監獄,在此之後將繼續向刑事法庭提交保釋帕里的申請,現在必須逐一查看和應對每宗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