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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黃如旭/曼谷報導】為持續對國內疫情做有效控制,疫情管理中心次級委員會提議,將原本實施至9月30日的《緊急狀態法》,再延長至 11 月底。
(記者黃如旭攝) 鮮新聞網報導,疫情管理中心23日舉行的小組會議由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長、同時也是次級委員會主席納塔蓬主持。會中決議將《緊急狀態法》實施效期再延長2個月,或直到《傳染病法》修訂完成。
次級小組委員會也決定,把早前規劃對外籍旅客開放的5府地區,包括曼谷;春武里府芭堤雅、邦拉蒙縣、梭桃邑縣;清邁府直轄縣、湄林縣、湄登縣、堆道縣;巴蜀府華欣、佛丕府七岩等,從10月1日延後至11月1日。
此外,次級小組委員另提議鬆綁部分防疫限制,例如開放博物館、電影院、補教機構,以及允許餐廳恢復現場音樂演出,開放室內體育場館但不得有觀眾等,並計劃將夜間居家令時間調整成晚間10時至隔天清晨4時。
小組會議結論將提報27日的疫情管理中心最高級別會議進行討論,當天大會預計由總理巴育將軍親自主持。 (記者黃如旭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