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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秦盼達/曼谷報導】高等教育、科技與創研部部長秘書兼發言人端叻24日透露,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開始有所緩和,政府已制定執行步驟以在適當的管理措施下開展各種活動,包括與醫療、公共衛生部門聯合評估,利用高等教育機構的場所組織教學、考試、培訓或其他活動。 具體分為3個階段進行,包括:1、第1階段11月,只允許教職工、研究人員和大學生進入高等教育機構場所開展教學工作或活動;第2階段12月,規定進入高等教育機構場所的人數,考慮相關人員的預防感染和免疫力,例如進入高等教育機構場所的人員中至少有90%的人已接種疫苗;3、第3階段2022年1月,規定獲准進入高等教育機構場所的人數。 第1階段規定的人數不超過正常情況的25%,第2階段規定的人數不超過正常情況的50%,第3階段規定的人數則遵守當時政府或當地的要求。 不管怎樣,高等教育、科技與創研部長已就此事召開協商會議,並強調採取最高監測措施,到11月各地區的負責人可酌情開放高等教育機構。 端叻還說,關於教學與開展群組活動,按照最高嚴格管控地區進行分類,最高嚴格管控地區每組不得超過25人,最高管控地區每組不超過50人,管控地區每組不超過100人,高度監控地區每組不超過200人,以及監控地區每組不超過500人。 對此,高等教育機構可根據情況增加或減少某些準則,要考慮進入高等教育機構場所人員的安全。 開放高等教育機構的決定,取決於選擇合適的時間,並發展教學方式,以創新科技提升教學效率。至於教學管理,必須主要考慮目標群體,改變活動方式,邁向新常態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