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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記者╱綜合報導】新加坡一名狼父性侵11歲女兒長達3年,怕她懷孕還買避孕藥強迫女兒吃下,女兒告訴母親之後揭發狼父惡行,14日被判坐牢21年外加鞭刑24下。 45歲的被告承認兩項強姦罪和一項性侵罪,另有8項控狀在量刑時納入考量。為了保護被告女兒的身分,被告的身分也不得公開。 據亞洲新聞台報導,被告2007年在中國跟妻子結婚,妻子同年生下女兒,一家人移居新加坡,2015年又生下一個兒子。 一家四口住在淡濱尼的一間組屋,通常都睡在同一間房﹔受害者會睡在雙層床的下鋪,父母和弟弟則會睡在雙層床上鋪。 2017年,被告開始非禮和性侵年僅9歲的女兒,每個月對她下手至少一次,有時是趁妻子周六上班時,有時甚至是在晚上,趁妻兒熟睡時。 受害者當時就感到不舒服,直到學校開始進行性教育課程,她才察覺父親的行為是錯的,開始反抗和拒絕,但都無效。 2018年10月,受害者剛滿11歲,被告變本加厲,開始強姦她,受害者也心想要求救也太遲了。 隔年3月12日,他趁女兒睡著時再次強姦她,因為沒有使用避孕套,他事後擔心女兒會懷孕,因此上網訂了一盒避孕藥。 被告拒絕告訴女兒那是什麼藥,但她知道這不是咳嗽藥,因為她根本沒有咳嗽,所以她就趁父親上廁所時,悄悄告訴母親。 被告面對妻子質問時向她坦白,妻子隔天報警。受害者接受檢驗時被查出處女膜早就破了,被告還辯稱是她上芭蕾舞課時造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