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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新聞組/北京18日電】網紅博主「羅小貓貓子」近日直播時,在網友的慫恿和嘲諷下喝農藥自殺,經搶救無效去世,該消息引發關注。有律師表示,起鬨自殺也是民事侵權行為,起鬨者涉嫌幫助自殺,必須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澎湃新聞報導,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日表示,短視頻平台屬於網路服務提供者,負有審核用戶發布信息的責任。此次事件說明,平台應該充分採取追封、現場封禁、現場監管等多措施結合的方式進行直播監管。直播平台應建立人工智能審核與暢通舉報渠道相結合的方式,包括平台對敏感詞的審核、捕捉等,來監管數量眾多的直播間。 朱巍還認為,現在直播間的一些圍觀,靠圍觀的方式來發洩情緒,一些圍觀者只圖一時口快,而不計後果。 「所以說,從倫理道德和社會責任角度,此事件中的起鬨圍觀者是應當承擔責任的。」 據報導,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丁金坤分析認為,在直播中留言讓事主喝下去的網友,涉嫌幫助自殺。如果查明,該留言與自殺有直接因果關係,則該網友涉嫌故意殺人罪。如果該留言與自殺沒有直接因果關係,但渲染自殺現場氛圍,起鬨鬧事,對自殺有間接促進作用,亦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將被治安處罰。同時,起鬨自殺也是民事侵權行為,起鬨者須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此外,丁金坤表示,短視頻平台在直播期間也未及時發現、制止事主的自殺行為。平台失職,須承擔相應行政責任與民事責任。 紅星新聞評論文章也指出,網紅「羅小貓貓子」自殺,如果查實有故意慫恿行為,那麼應當依據法律,對「看客」、「喊客」作出嚴肅處罰,讓他們承擔足夠的違法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