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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記者╱綜合報導】少年假扮女郎招客,陳列各種服務的價格,包括過夜費500新元(約1萬2135泰銖),誘嫖客上當,甚至使用苦肉計騙嫖客先給錢,還稱要先收高額訂金,以確保對方不是警方派來的臥底,兩周內騙10人交出5000新元。 這名16歲少年共面對13項控狀,包括欺騙和房貸人法令,他昨日承認4項欺騙罪狀,餘項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案情顯示,被告在去年11月通過網絡進行性愛詐騙。當時他正在緩刑監視期間,但他仍使用社交媒體上載陌生女郎的照片,假扮年輕女郎,在網絡推銷性服務。 當有興趣的顧客詢問,被告會陳列各種服務的價格,例如視頻裸露需80新元﹔想要發生關係需200新元﹔要過夜則是500新元。 他發給顧客的短訊中,也註明自己的身高、體重和上圍,並稱謝絕特別性癖好,增加可信度。 一旦有男嫖客表示有興趣,被告會和他們聊天調情,暱稱他們「寶貝」,為了增加可信度,他也發短訊說「你不會打我對吧?」等字句。 接著,被告會安排嫖客到某地點,要求對方把費用匯給他,但收到錢後就屏蔽對方,切斷聯繫。 被告也編造各種藉口先收費,有時他宣稱要收取高價訂金,才可確保客人不是警方派來「放蛇」的臥底﹔有時則聲稱皮條客要看到錢到手後,才允許他提供性服務。 被告也對不少嫖客打苦情牌,如謊稱拖欠房東錢,被逼迫搬走或是上床,並楚楚可憐地表示「可能是我的工作性質,所以他才如此混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