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黃冰/曼谷報導】衛生部促進健康基金會道路安全學術中心經理塔納蓬,昨天針對眼科女醫生穿行斑馬線被撞死事件指出,每一年都有很多國人因為過馬路而遭受意外,衛生部2016-2018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數據表明,死亡人數佔行人的6-8%,即平均每年800-1000人。國家統計局的數據顯示,每年發生2500-2900起行人過馬路意外事故,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發生在曼谷地區,平均每年900起。 造成行人過馬路發生意外的重要因素有:1、道路多車道,過馬路時要在路上停留的時間長,儘管有些車道會停車,但還是有不少不會停;2、當有行人穿越斑馬線時,在車道裡的車輛會減速或停車,但高速行駛的最右側車道往往不減速,而且可能看不到行人,這是行人穿行馬路時的危險致命點。 塔納蓬指出,很多時候這樣的意外都會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相關部門的領導和工作單位隨之也會加強管理,但輿論過後,相關事情也就沒了下文,缺乏認真對待和改善的態度。很多次意外都只是用疏忽大意、粗心、沒道德這樣簡單的字眼蓋過。相關部門應該建立一個完善的安全系統為社會提供保障,而不是一成不變墨守成規,沒有具體的管理系統。如今的泰國社會需要完善監控系統和跟蹤系統,讓兩者一起為社會服務。最重要的是喚起民眾的社會責任感,避免再發生像眼科醫生這樣的意外和損失。 塔納蓬建議相關部門認真解決以下問題:1、國家警察總署在處理每一起行人穿行斑馬線被撞事故時,都應該增加被告人不顧行人安全駕駛罪,在原有的基礎上加重疏忽駕駛罪的處罰,對於那些不給穿行斑馬線行人停車或是減速的司機加強執法和檢查,建立一個完善的追蹤系統,可以清楚的了解到下達的命令各區域是否有實際執行。 2、道路安全管理中心對各級道路都應該進行檢查,並制定有效的行動計畫,同時有一個完善的跟進進展和後續評估系統,並將相關結果不斷上報。此外道路安全管理中心還應該加強公共關係溝通,提高人民的風險意識,鼓勵民眾若是發現車輛不給穿行斑馬線的行人讓道,就直接拍下視頻或是照片曝光出來。 3、交通部、地方政府以及負責管理道路的相關部門,應完善道路管理條規以及車輛行駛速度規定,例如多車道,特別是在社區內,有人穿行斑馬線時,應限速在30-40公里/小時;設置醒目的減速或是停車標誌,讓駕駛者能夠清楚的看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