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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黃如旭/曼谷報導】陸路運輸廳最新公告,凡登記在曼谷的執業計程車,當於曼谷及周邊6府以外地區提供載客服務時,可合法不使用跳表計費方式,以提升服務靈活性。
曼谷郵報報導,陸運廳廳長吉魯表示,該廳公告已由《政府公報》於周末期間發佈,放寬相關規則,確定了在曼谷市註冊的7人座以下計程出租車,其搭乘費用可由駕駛與乘客協議,不須跳表的區域。
吉魯說,這些區域包括了曼谷及暖武里、巴吞他尼、北欖、北柳、龍仔厝、佛統府等。在這7府以外執業的計程車司機和乘客,可以協商車資,作為跳表計費的替代方案。
公告內容中提及,此規定乃根據當前社會現實進行調整,因為在曼谷登記執業的7人座以下計程車,載送乘客至外府時,較偏好使用「協議價格」或「包車」方式計費,而非採用計程、計時跳表。
公告指出,調整車資計算方式,也就是根據駕駛與乘客所達成的協議收費,不僅可增加長程交通服務靈活性,也更具適當性,符合當前社會需求。
吉魯還說,在大多數情況下,跨府運行的計程車,其駕駛員和服務使用人更喜歡協商費率,而非照表計價。但他提醒,在7府內提供服務的計程車仍須跳表收費。
據陸路運輸廳消息人士透露,在開放自用車線上叫車服務合法化後,此一放寬措施是為了提高傳統計程車的競爭力。新規定從2022年6月11日起生效。 (圖片取自網站livingthai.com、Prachachat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