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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黃如旭/曼谷報導】全國駕駛注意,此後若違反交通法規遭罰,且罰金逾期未繳,警方有權進行逮捕。新措施公告後,從本月21日起正式生效。 (圖片取自Siamrath新聞網) 綜合泰媒報導,大都會警察局副局長吉拉桑解釋,若道路駕駛們未能在規定期限內繳納交通違規罰款,將先收到警告,但他們如果繼續無視、不繳罰金,警方將發出逮捕令。
「執行此措施是因為發現許多駕駛不僅未繳罰款,且還繼續違反交通法規,所以本局決定採取強硬立場。」吉拉桑說,「新規定將使駕駛們開車時更守紀律,有助改善道路安全。」
吉拉桑舉例,有人曾經被開了59張罰單,但仍我行我素,不停違規,導致道路事故、堵車,甚至造成生命或財產損失,故要透過執法促使駕駛遵守交通規則。他也認為,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減少曼谷的交通意外和問題。
吉拉桑進一步說明,當駕駛們收到交通罰單時,無論是現場開單或郵寄至居住地,都會給予違規行為人一段限期繳納罰金。但是當駕駛未能在截止日前繳清罰款,警方將在該日期後15天內,向違規者寄出書面警告。
違規駕駛接下來還會另有15天的時間來支付罰款。吉拉桑說,繳費方式可選擇泰京銀行(Krungthai Bank)電子支付系統,或到便利超商使用臨櫃服務;也可以郵寄或到全國各地警局繳納。 (圖片取自Bangkok Biz News新聞網)
收到書面警告後如果還是不去繳款,警方可向違規駕駛發出最多兩張傳票。吉拉桑表示,假如該員對兩張傳票都置之不理,沒有任何回應,警方會要求法院發出逮捕令。
「罰金逾期未繳且又無正當理由的駕駛,將被控逃避罰則,最高可處1000銖罰款。進入此階段後,被告駕駛還須親赴發出傳票、逮捕令的警局接受調查員詢問。」吉拉桑說。
吉拉桑補充,一旦發出逮捕令,該員可能在全國任一地點遭到逮捕。如果打算出國離境,警察也可以在機場將其逮捕。此違規行為會被列入該員犯罪紀錄,如此一來,恐對其金融信用評分和就業造成影響。
吉拉桑說,新措施將追溯至1年前的交通違規罰單,違規案件數量多者將優先處理。
更多相關訊息可致電交通管制中心24小時專線1197查詢,或透過官方臉書專頁、推特帳號1197進行瞭解。 (圖片取自曼谷郵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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