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秦盼達/曼谷報導】國務院副發言人拉察妲女士指出,勞工部放寬4個國家的外籍勞工申請工作證許可,僱主可於本月4-15日期間通過線上提交勞工名單,讓他們可以留泰繼續工作到2025年2月13日。 國務院副發言人拉察妲女士透露,政府高度重視對外籍勞工工作的管理,以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放寬後支持國家復甦,要求勞工部開放僱主和商業機構提交僱傭柬埔寨、老撾、緬甸和越南這4個國家的非法身份勞工名單,提交名單時間為8月4-15日,渠道為外籍勞工電子工作證許可系統e-workpermit.doe.go.th網站,以便外籍勞工可留在泰國工作直到2023年2月13日。如果想繼續留下來,則必須在工作證許可到期前即2023年2月13日內申請延期並申請VISA簽證,將被允許留泰工作月1年時間,共計2次,第一次不超過2024年2月13日,第二次不超過2025年2月13日。 關於僱主必須採取的步驟有:1、引進外籍勞工來泰工作的僱主/商業機構或公司,要通過網站e-workpermit.doe.go.th進行註冊,以獲取用戶名和密碼;2、在e-workpermit.doe.go.th網站上向就業廳提交需要僱傭的外籍勞工名單以他們的最新照片,並通過泰京銀行支付手續費,每份申請的手續費為100銖,工作證許可手續費為每份900銖。之後,泰京銀行將向僱主開具收據,處理時間為15天(8月1-15日); 3、僱主在8月16-10月15日期間(60天)提交工作證許可申請,並附上申請工作證許可的文件,註冊工作人員將出具工作證許可申請,讓外籍勞工使用工作證許可申請證明和收據作為被放寬允許工作的證據,直到根據外籍勞工工作管理法獲得工作證許可; 4、僱主將工作證許可申請證明替代勞工與手續費收據向工作人員展示,以在社會保障辦事處登記為被保險人。關於外籍勞工在等待僱主辦理社保時,在此期間,必須從衛生部購買健康保險,或者先從私人保險公司購買健康保險。 對於為僱主工作免於辦理社保的外籍勞工,必須從衛生部購買健康保險,並將外籍勞工的健康保險作為證據提交給註冊工作人員,以在2023年2月13日前考慮簽發工作證許可; 5、僱主在2022年8月12日至2023年2月13日期間,收集外籍勞工個人身份數據,並帶著他們做6項檢查,準備或更新歷史記錄。 如需更多信息請聯繫府級就業辦事處、曼谷就業辦事處,或者line官方帳號@Service_Workpermit,或就業廳熱線電話1506按2,會有柬埔寨語、緬甸語和英語翻譯提供信息服務並提供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