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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黃如旭/曼谷報導】道路交通新法令將於本月5日正式生效,多項交通違規罰則將加重。以酒駕累犯為例,最重可罰款10萬銖及2年以下有期徒刑。
(記者黃如旭攝) 泰國公共電視台報導,泰國國家警局副局長丹榮薩將軍,以交通管理中心主任身份,向媒體說明從5日星期一起開始實施的新版交通違規懲處措施。
首先就是加大對酒駕累犯者的處罰力度。
因酒駕被定罪人員,初犯可被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及5000至2萬銖不等罰款;但從犯法之日算起2年內若再次酒駕,將面臨最長不超過2年刑期,以及5萬至10萬銖不等罰款;法院將一律施予服刑及罰款併行之懲處。
其次,違反道路交通法規的駕駛,如超過規定速限、闖紅燈、遇到行人穿越斑馬線時未停車等,罰款將從1000銖提高到4000銖。
此外,倒退開車、未繫安全帶、騎機車未戴安全帽,罰款將從500銖增加到2000銖。
罔顧他人生命安全的駕駛,一旦被定罪將面臨最高1年有期徒刑,或/及5000至2萬銖罰款。此違規事項早前可判處最多3個月監禁,或/及2000至1萬銖罰款。
新版道路法規中對於飆車族、籌辦飆車活動者,以及經營摩托車改裝飆車的車行,都將處以重罰。 (圖片取自泰國公共電視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