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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李福徠/曼谷報導】政府發言人阿努察透露,內閣批准延長持社會福利卡民眾電費、水費補貼措施7個月時間,從2022年10月到2023年4月,連續3個月每個月用電不超過50度的用戶可使用免費特權,用水不超過315銖的用戶,每戶每個月補貼100銖。
取自pptvhd36電視台 阿努察日前表示,內閣27日會議批准延長補貼水電費措施7個月時間,即從2022年10月1日起到2023年4月分,該措施使用基礎經濟和社會福利基金預算19億3305萬銖來支付,其中補貼電費17億8605萬銖,受益用戶81萬戶。補貼水費1億4700萬銖,受益用戶21萬戶。
他表示,補貼持社會福利卡民眾水電費的具體規定為,1、永續連續3個月每個月用電不超過50度,可使用現行的免費特權。2、每個月用電超過50度的用戶,可以按照每個月繳納電費315銖規定。3、超過規定部分由持社會福利卡者自行負擔。
阿努察表示,水費補貼方面,1、連續3個月水費不超過315銖的用戶,可獲得每戶每個月100銖的補貼。2、用水超過315銖的用戶,由持卡人承擔所有的水費支出。
由於上述措施即將於9月30日到期,因此內閣決定延長水電費補貼措施7個月的時間,以持續減輕持社會福利卡民眾的公共消費負擔,並讓擴大持社會福利卡享受該措施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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