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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秦盼達/曼谷報導】內閣根據人權和平等原則,批准了《東盟地區移徙工人社會保障權利宣言》草案,為移工們提供社會保障。
國務院副發言人提帕喃表示,內閣已批准勞工部的《東盟地區移徙工人社會保障權利宣言》草案,為前往或移徙東盟地區的工人提供社會保障,該宣言草案表達了泰國做為東盟成員國的共同意向,將維護和保護我國工人在其他成員國,和其他成員國工人在泰的權利,特別是社會保障權利方面。
為前往或移徙東盟地區的工人提供社會保障,將促進東盟人民獲得人類發展、社會福利和正義的機會,從而改善他們的福祉和生計,特別是獲得尊重、保護人員和基本自由。
東盟工人接收國和輸出國有責任根據接收國和輸出國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公平對待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員,這符合東盟關於保護和促進移徙工人權利的決議,也就是東盟共識。
提帕喃說,該宣言草案的實施,將使得人民和工人有更好的生活質量,獲得平等對待、正義、保護人權和基本自由,將使移徙工人在接收國能夠享受醫療服務,根據接收國的法律獲得補償和公平待遇,如薪酬、工作安全、保健等,以及移徙工人輸出國需要制定適當和全面的移徙政策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