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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勤勤/曼谷報導】在泰國的道路上,曾經發生了一次又一次的交通安全事故,這對於泰國整個社會而言,是一件非常悲傷的事情!而這些事故中的很多次,肇事者是那些還沒有自我生存能力的未成年人,他們從父母那里獲得了汽車或者是摩托車的「駕駛權」。 近日發生的一起事故可謂是非常不幸!24歲的素羅娜麗科技大學獲得工程學士學位的一名男大學生,即將擁有前途一片光明的未來,但他的生命卻永遠定格在了24歲。導致他失去生命的,是一名來自國家青年運動隊的15歲少年,駕駛寶馬轎車闖紅燈,在科技大學1號門前發生相撞,最終導致生命死亡。這對於死者的父母以及家庭來說,無疑是一場噩夢,他們珍視的孩子因為這一突發事件離他們而去。近日,警察向肇事未成年人提出了四項指控,分別是疏忽駕駛導致他人死亡、駕駛車輛闖紅燈、無證駕駛、以及駕駛車輛不顧及他人的安危。 數據驚人!9個月死亡1053人,肇事者全是未滿18歲司機。從汽車受害者有限公司的保險人信息中發現,從2022年的1月1日至9月30日,由18歲以下的駕駛者導致的交通安全事故中,摩托車交通安全事故死亡940人、傷者有9萬1280人、器官受損/失能95人,其他汽車安全事故死亡人數113人、傷者4507人、器官受損/失能8人,總計死亡人數為1053人、傷者9萬5787人、器官受損/失能103人。上述的數據,包括駕駛者本人死亡或造成他人死亡的全部數據。 道路交通安全中心經理塔納蓬博士指出,調查組工作人員對肇事者提出的罪狀指控並未涉及其父母。反觀交通法,警方有進行調整以解決「飆車男孩」問題,這類孩子駕駛車輛衝撞他人,父母將承擔連帶責任。還有一個關鍵點,當發生此類事故時,警察會建議讓受害者家人提起民事訴訟,但此類訴訟程序複雜、時間較長。此外,還可以利用合法「技術」,就是當被告認罪時,調查組立即將此事交於法院檢察官。 需要讓整個社會知道的是,父母放任孩子駕駛汽車或者摩托車,最後衝撞他人並致人死亡的,必須要讓其父母承擔連帶責任,在起訴刑事案件的同時,也要提起民事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