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勤勤/曼谷報導】著名臉書粉絲頁「熊貓實驗室醫生」在個人臉書主頁發文,指出一名男性囚犯在社交平台貼文尋人幫其摘除电子脚镣,並表示如果可以成功摘下的話,會給那個人10萬銖。該男子所發的原文是「出10萬,幫我摘一下,如果能摘下,就把錢拿走。」 除此之外,該男性囚犯還發文表示,他被判犯有共同謀殺罪,但有人幫他了結了,他立即給死者賠償了十多萬,死者的親屬並不在意、且接受了賠償。在賄賂警察和檢察官之後,證據就沒有指向他,最後只是判處緩刑3年,社會貢獻60小時。當上述事情在網路上發酵之後,很多網友向國家警察總署提出質疑,指出上述的行為也是可以的嗎?懲教署怎麼看?大多數人建議重新立案,以核查事實真相。 至於电子脚镣設備,是用於檢驗或限制臨時釋放人員的出行,看起來像手表或腳踝帶。設備中有用來發送和接收信號的器件,能夠讓控制中心根據緩刑部的電子系統來對罪犯進行跟進,可以實時監控設備佩戴者的行蹤。泰國於2018年開始使用电子脚镣,如果是暫時釋放,可以有助於解決被告人逃脫的問題, 同時也能減少監獄過度擁擠的問題。目前關押囚犯與被告人有27.3萬餘人,相比之下,全國只有143所監獄、懲教機構和拘留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