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江湖/曼谷報導】泰國政府公報網站6日刊出新公告,由內政部修訂的新法規出台,特許更多產業、事業項目的外籍人士申請在泰經營、投資、就業和長期居留,以振興泰國產業經濟,並與泰國投資促進委員會之前的規定相符。 泰國內政部關於高技能型外籍人士、投資商、管理層和初創企業業者特許在泰居留「第3號法規」列入政府公報之後,從2月3日起正式生效。該部級法規由巴育總理以及內政部長阿努蓬上將共同簽署頒佈實施。該公告針對之前內政部於2019年2月26日出台的「第2號法規」進行了修訂,增加了外籍人士在泰申請長期居留和就業的產業及事業類別,使更多的外籍人士能申請在泰長期居留和就業,並符合泰國投資促進委員會關於刺激經濟與投資和吸引高潛能外籍人士在泰定居的政策與規定。 依照該公告,符合條件的外籍人士可以按照該法規申請在泰長期居留和就業,將獲得特別批准,特別是泰國政府公佈的高需求及高端產業的高等技能技術人員、投資商、高管以及初創企業業者,在泰投資經濟國家發展目標型產業或事業,包括以下18項產業類別: 1、汽車產業 2、電子產業 3、高質量型旅遊產業 4、農牧食品與生物科技產業 5、自動化和機器人產業 6、運輸及物流產業 7、石油化工及化工產品產業 8、數字化產業 9、醫療產業 10、國防產業 11、直接支持循環經濟的產業產業,例如再生能源、垃圾轉化成能源以及水資源管理產業 12、航空、航空器和空間產業 13、科技方面的人力資源開發事業 14、環保與替代能源管理事 15、高科技、創新和初創企業生態環境管理事業 16、目標科技發展事業 17、國際貿易中心事業 18、糾紛仲裁服務事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