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江湖/曼谷報導】第十世王帕哇棲拉誥昭育華陛下發佈聖旨,宣佈按照國務院總理巴育上將的申請予解散民會,從20日起生效,並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在45-60天時間內舉行全國大選。主管國家法律事務的副總理威沙努透露,預計全國大選投票期將定在5月14日。 副總理威沙努透露,巴育總理已向國王陛下呈奏解散民會法案,最快能在20日獲准頒佈。巴育總理也在昨天表示,請各界靜等解散民會法案頒佈實施。直至昨天下午3時半,政府公報網站刊出聖旨,第十世王陛下御准頒行皇家法規,解散本屆民會。 聖旨內容顯示,現屆民會任期即將屆滿,目前恰逢適合時機解散民會還政於民,讓君主立憲制下民主制度得以延續。國王陛下依照憲法第103條和175條款賦予的權力,頒行「2023年解散民會皇家法令」,主要內容包括該法令自刊登在政府公報網站之日起正式生效,即本月20日終止本屆民會,並由中央選舉委員會主導在45-60天時間內舉行全國民代大選。 按照憲法規定,呈奏國王頒佈法律解散民會是總理的直接權力,不必說明理由,只要符合泰國民主制度的慣例。解散民會法律正式生效之後,前民代可以自由轉換黨籍,避免受到政黨法律的一些限制,因此現屆民會可以轉換黨籍的時間到宋干節之後,隸屬政黨的時間必須在30天以上。 副總理威沙努表示,預計中選會規定全國大選的時間將為5月14日,因為優於5月7日的選項,而各政黨用於拉票宣傳的資金核算期則從解散民會當天算起,規定每一名民代候選人使用的拉票宣傳資金不得超過190萬銖,政黨針對名單民代的拉票資金不得超過4400萬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