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秦盼達/曼谷報導】內閣原則上批准指定藍鯨為受保護野生動物法令草案,嚴格保護藍鯨以免滅絕。 國務院副發言人戴素麗表示,內閣會議原則上批准將某些野生動物指定為受保護野生動物法令草案,其重要內容是指定藍鯨為受保護野生動物,同時批准將該草案與內閣2022年6月批准的草案合併為同一法律,而一份草案的重要內容是指定盔犀鳥為受保護野生動物。在此之後,國務委員會辦事處將採取行動,將這兩項法令合併為一項法律。 指定藍鯨和盔犀鳥為受保護野生動物,這是根據2019年《野生動物保護法》第6條第2款的程序進行的操作,第2款規定如果國家公園及野生動植物保護廳經由動物保護委員會批准,認為哪些野生動物被指定為受保護野生動物,應頒布法令。 戴素麗說,在被指定為受保護野生動物之前,根據自然資源與環境部的公告,藍鯨是受管制的野生動物,藍鯨是世界上最大的動物,在國際海域擁有棲息地,在泰國只在安達曼海域發現了3次藍鯨。但過去它被大量捕撈用於商業用途和當地漁業,而且隨著氣候變化和海洋酸度的下降,藍鯨食物來源也有所下降,影響藍鯨繁殖。 國際自然保護組織(IUCN)因此將藍鯨列為瀕危物種(Endangered species:EN)或被列入國際自然保護組織紅名單(IUCN Red List),而泰國也將藍鯨列為瀕危物種(Thailand
Red Data)。 戴素麗還說,當法律生效時,藍鯨和盔犀鳥都將根據《野生動物保護》受到嚴格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