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羅粟粟/曼谷報導】國內貿易廳檢查和執行司主任頌猜表示,內貿廳廳長瓦塔納薩下令對收購農產品的經營者進行嚴格檢查,包括嚴厲打擊從國外走私棕櫚油、水稻、大蒜和洋蔥等農產品的行為。 對此,頌猜率領內貿廳特別巡邏隊、府級商業辦事處工作人員、稱重人員和公路警察,以及海關廳、碼頭廳、國道廳工作人員對各地農產品收購經營者展開調查,特別是在有農產品正在上市的地區。命令工作人員嚴格檢查在轉運路線地區和鄰國邊境周邊地區檢查農產品的走私情況,遵守法律,禁止剝削農民,穩定國內農業市場體系。 從去年至今,內貿廳逮捕並起訴違反法律的農產品經營者共計25個按鍵,最高可處以不超過5年的監禁或不超過10萬銖的罰款,又或兩者兼罰。 如果發現經營者惡意壓低收購價格,將被處以不超過7年的最高監禁或不超過14萬銖的罰款。要求經營者必須根據法律規定的規則、措施、條件公示收購價格,以及在轉運農產品前必須先申請許可證,如果違反,將被處以不超過5年的監禁或不超過10萬銖的罰款。 如果農民在銷售農產品時遭遇不公平對待,包括發現剝削農民的行為,可以撥打內貿廳熱線1569或全國府級商業辦事處投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