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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黃如旭/曼谷報導】為提升政府部門僱員的就業福利,中央決定擴大陪產假適用規定,允許男性僱員在孩子出生後享有15天有薪陪產假。
(示意圖取自清邁大學官網) 曼谷郵報報導,副總理威薩努表示,擴大陪產假期規定是由政府僱員執行委員會(Government Employees Executive Committee)於5日進行簽署,關於政府單位聘僱人員最新公告的一部分。
上一版的陪產假條例早於2011年發佈,此次是進行增修。當時條例相關內容提到僅限政府公務人員可享98天有薪產假,有薪陪產假部份則有15天;女性政府僱員也有90天產假。
威薩努副總理指出,規定更新後將提供政府機構聘僱人員更為平等的權利,可是不會比照公務員其他額外福利。
據了解,政府單位聘僱人員和一般公務員工作性質雷同,但應聘不需通過國家考試,退休後則沒有退休補助。公家單位引入聘僱人員制度可藉此降低成本。
根據最新公告,男性僱員若要休15天的陪產假,必須在太太分娩後30天內通報主管。單位主管有權利要求請假員工出示相關證明。
若是孩子已出生超過30天,還是能請求15天的無薪陪產假,但仍可由單位主管決定是否給予有薪休假。 (去年51勞動節,勞工團體爭取男性勞工應獲得30天陪產假。圖片取自Matichon新聞網) |